上期所調整2月相關合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發(fā)布者:江蘇運澤特鋼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1/7 閱讀:1511次
上期所調整2月相關合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上海期貨交易所2日發(fā)布《關于調整2010年2月份相關合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將2010年2月份相關合約的最后交易日調整為2010年2月9日,交割期調整為2月10日、11日、12日、22日和23日5個交割日。<BR> 據介紹,由于2010年2月份相關合約最后交易日將被春節(jié)長假所覆蓋,如果根據交易規(guī)則將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順延,那么市場可能在最后交易日因休市期間不確定性因素…
上海期貨交易所2日發(fā)布《關于調整2010年2月份相關合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將2010年2月份相關合約的最后交易日調整為2010年2月9日,交割期調整為2月10日、11日、12日、22日和23日5個交割日。
據介紹,由于2010年2月份相關合約最后交易日將被春節(jié)長假所覆蓋,如果根據交易規(guī)則將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順延,那么市場可能在最后交易日因休市期間不確定性因素增加而產生風險,且最后交割日延至月底也不利于當月票據的流轉和銜接。
為化解市場可能存在的風險,上期所未雨綢繆、深入研究、反復論證,于2009年10月就向證監(jiān)會遞交了相關報告,建議將2010年2月份的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提前。這一調整事項在經得中國證監(jiān)會同意列入理事會議程后,于2009年11月在上海期貨交易所第二屆理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上獲得通過。同時,為提醒會員單位提前應對市場風險,確保市場平穩(wěn)運行,上期所于2009年12月發(fā)布《關于2010年2月份相關合約有關事項調整的提示性通知》,就2010年2月份相關合約的交易、交割時間等因素存在不確定性向會員單位提前提示,并建議各會員單位提醒客戶及時調整持倉結構,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事實上,最后交易日及交割日的調整方案也符合歷年慣例。2007年春節(jié)同樣面臨類似情況,上期所當時采取了將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期提前的調整方案。從執(zhí)行效果來看,這一方案降低了休市期間可能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也解決了票據流轉和銜接的問題,并且使客戶可以在節(jié)前完成倉單和貨款的交收。
據了解,上期所下一步將發(fā)布有關做好春節(jié)長假期間市場風險控制工作的通知,并將于2月6日在全國26個城市舉辦以“維護市場穩(wěn)定、強化風險管理”為主題的“2010年春節(jié)長假風險警示視頻會議”,進一步將規(guī)則講透、將風險講夠,把風險防范的要求貫徹到每一家會員,切實做好假期風險控制工作,確保市場穩(wěn)定。